那位读者说,几年前当地一位名叫张希生的老人对“鸡头”现象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大量事实,并带领一些受害女孩家长进行抗争,但这些抗争几乎没有任何作用。
几天后,记者前往张希生老人的家乡溆浦县低庄镇展开调查。
溆浦在湘西,从长沙坐车西行,还有近十个小时车程。这是个有文化底蕴的地方:两千多年前,屈原曾流放于此,并写下了千古名篇《涉江》。
11月16日,冒着蒙蒙细雨,在换乘了火车、长途客车、小公共汽车和“慢慢游”(当地对简易机动车的称谓)后,又踩着泥泞在乡间小路上步行了一个多小时,下午七八点,记者终于到了张希生的家———溆浦低庄镇荆湖村。
在溆浦,张希生是个大大有名的人。村民们对他的评价是:嫉恶如仇,为人热忱,好打抱不平。更难得的是,他懂政策和法律,所以村民们有事总爱找他。根据张妻的介绍,多年来张希生共协助当地警方破获了300多起案件。
“晚了,你们来晚了,他现在进监狱了。”张妻说。年中,62岁的张希生在带领一帮老人到有关部门反映一情况时,因人群中出现过激行为而被抓。9月,张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被判7年徒刑。
将挤在门口看热闹的孩子们赶走后,张的儿子张妙林小心翼翼地从里屋找出一个油纸口袋,低声说:“这就是村民们反映的材料。”
这本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厚厚材料,张希生花了几个月时间才整理出来,它记录了该镇7名被骗外出卖淫少女及其家人的血泪控诉。这本能侥幸保留下来的控诉状,真实记录了发生在少女们身上的令人发指的一幕:
1998年12月2日。一个令低庄阳兴村农家女小莲(化名)终生难忘的日子。她和同村女孩小翠(化名)、荆湖村的小菊(化名)、月塘村的小梅(化名)——她们的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在邓娟等当地女孩“到外面玩玩”的游说下,被从家门口带离开。
后来证实,邓娟等是受“鸡头”龚海建指示的。邓娟早年被龚海建带出去,现在成了“二鸡头”。
第二天,在龚海建等人的带领下,小莲等4名女孩被骗到广西贵港市一家旅社住下。当晚,在夜幕的遮掩下,罪恶上演了。借助小莲、小翠等人的回忆,我们得以接近那个血泪斑斑的夜晚:
“我听到小翠的房间里传来噼噼啪啪的打斗声和哭声,起身去看。原来张贻胜(龚海建同伙)摸到小翠的房间,捂住小翠的嘴,要强奸她;小翠不从,挣扎着跑到窗边,说:‘谁敢逼我,我就从楼上跳下去。’张贻胜走过去,噼噼啪啪就是几个耳光,又两脚踢在她的小腹上,说:‘你觉得老子不好,那你就和张明(龚海建同伙)睡去!’小翠仍然不从,张贻胜将她的鞋脱掉,用鞋打她的嘴,我看见小翠的嘴血沫飞溅,脸一下子就乌青着肿起来。” ——摘自小莲1999年3月28日控诉材料第12页
小莲、小菊、小梅分别遭到龚海建同伙的强奸,小翠幸免。
第二天白天,小翠曾想买刀片割腕自杀,但她没钱。这天晚上,她最终没有逃脱厄运:
“张贻胜过来抱我,我一动他就打我耳光。他用一只手箝住我的手,用一只脚扣住我的脚……” “我恨死了他们,我说我就是走路也要走回去。可是他们不许,张勇说,‘你得接客去,接了客有了钱,你就可以回家去了。’” ——摘自小翠控诉材料第8、20页
随后小翠被“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50多岁的老头子”。
4名女孩就这样在贵港开始了卖淫生涯。在那里她们遇到了很多来自低庄的女孩。不久,4名女孩中的3名分别被带到南宁、深圳、北海,在那里,她们也遇到了很多低庄女孩。
除了这4名女孩外,材料还附带另外3名女孩的控诉,其中一名女孩是张希生的外侄孙女,她被拐带强迫卖淫时只有13岁。而另一名13岁女孩小华(化名),在小莲等4名女孩被带出后的第二天,被双井乡人张某等带走,在40多天里接客70余人,后来患上了严重的性病。
为了找回女儿,小莲的家长们曾想求助于警方,他们到低庄镇中心派出所报了案,却石沉大海,没有音讯。
无奈之下,古月瑞(小莲的父亲,化名)、张刚(小翠的父亲,化名)等决定自己去找。这时他们已知道女儿是被龚海建一伙带走的,他们找龚海建的父亲要人,哪知龚父哈哈大笑,斜着眼睛,嘴角一撇说:“你们还想报警?我儿带女已不是一两回了,你听说谁来抓过他?再说,低庄这么多‘鸡头’,你又听说谁被抓过了?”
最后,被逼缠得无法脱身的龚父被迫带古月瑞等前往贵港。其时小莲已被带到桂林卖淫,一直等到晚上6时,古月瑞才看到自己的女儿:她面黄肌瘦,浑身发颤,不敢说话。但他什么也不敢说,在接女儿走时,他看见一群群“鸡头”“恶狠狠地”盯着他俩,眼神“像要杀人一样”。
同去的小菊母亲则没有这般“幸运”:“鸡头”并未如约将小菊带来,伤心绝望之下,她跑到小菊“上班”的旅社门口哭喊起来,但“谁也没有理她”。
愤怒之下,古月瑞决心联合其他几个家庭,向公安局举报。但是他们跑了很多次,也没有结果。后来经人指点,他们找到了张希生。就是从这时起,张希生老人带着他们走上了漫漫求助路。
1999年初,他们偶然中听说低庄派出所将一名涉案“鸡头”抓获,曾非常欣慰,以为正义将得以彰显,但很快便失望了:这个“鸡头”不久就被县公安局放了。
惟一的“胜利”是找回了小菊、小梅二人。为了让她们回家,她们家人各出了1500块钱,作为办案人员的“差旅费”。关于此事,张希生和一名办案人员有过一段值得玩味的对话:
张问,你们办案怎么向受害者伸手要钱?对方答,暂时由他们垫支一下,等抓到罪犯弄到钱,再还他们。张希生又问,按国家规定,你们不是吃公粮的吗?答,这个规定那个规定算得了什么数?镇上说了才算数!
2002年11月19日,湖南某监狱内,张希生接受记者采访。
“这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个个都该判死刑。”尽管是在监狱的会客室里,这个倔强坚毅的老人仍然斗志昂扬,声音洪亮,透过铁栏杆望去,老人的眼神有一种难以言传的犀利。
低庄到底有多少“鸡头”?
老人说,几年来,他对低庄每个乡村都作了细致入微的调查。他采取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每个村都有数十个“鸡头”,低庄镇共有25个村,按最保守的统计,整个低庄差不多有500到800个“鸡头”。
11月23日,记者从溆浦警方得到一个非正式统计的数字,一名警官说,通过他们多年的观察,低庄的“鸡头”估计有近千名。
“鸡头”的产生,应追溯到90年代初期。和全国很多地方一样,那时湖南刮起了一股南下打工潮。一些既无文化又无资金、技术,更不愿意吃苦,却又梦想一夜暴富的人打起了拐卖妇女的主意,但很快他们就发现:组织卖淫来钱更快,这些人就摇身一变,成了“鸡头”。
“鸡头”在90年代中期达到鼎盛,一批“鸡头”很快暴富起来。记者在低庄采访期间,不时听到类似的“传说”:谁谁谁当年如何如何,后来收手不干了,家中资产若干等,说者口沫横飞,艳羡之色溢于言表。
一名收手的“鸡头”透露,“鸡头”一般是有组织的,而且很多带黑社会性质。
一个大的“鸡头”组织,内部有严密的分工:有“扎地盘”者,负责到一个地方“开辟市场”,交结官吏,寻找靠山,并负责协调和其他“鸡头”组织、黑道帮会的关系,有时还充当打手;有“带货者”,负责在家乡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组织“原材料”,并送到目的地;有“媒子”,负责引诱、劝化、培训被拐来的女孩,最终让她们完成“职业化”过程。
一般来说,“媒子”通常由曾经被“鸡头”拐出卖淫、后来被驯服变得死心塌地的女人(“二鸡头”)担任,她们引诱女孩不容易引起戒心。当女孩不从时,往往是“鸡头”唱红脸,她们唱白脸,用“在家呆着有什么好,不如跟我们出去赚钱”之类的言语进行洗脑。培训的内容,包括强行组织女孩观看现场性交表演,以去掉她们的羞耻心和防卫意识,传授“职业”技巧,并进一步教会她们如何从嫖客身上蒙骗、诈取更多的钱财。
根据小莲、小菊等的指控,以及张希生的调查,龚海建一伙就是很典型的一个“鸡头”组织。但龚海建一伙并非低庄最大的“鸡头”组织。张希生说,最大的要算陈某,一个村的村委会主任。陈过去当“鸡头”时,手下控制着至少100多个“鸡头”。这个说法在警方那里没有得到完全的印证,警方同时说,“他现在好像已经不再做‘鸡头’了”。
那名已收手的“鸡头”说,和那些单打独闹的“鸡头”相比,“鸡头”组织显示出强大的威力,单独的“鸡头”一般只敢对一个女孩下手,“鸡头”组织可以一次性对一大批女孩下手。“鸡头”多以“大家一块出去玩”、“介绍到某地打工”、“谈恋爱”等名义引诱女孩,一旦出门就施以暴力迫使其就范。
在低庄,说起“鸡头”时人们会是怎样的一种表情?愤怒?不齿?鄙夷?嘲笑?
“不,你错了。”某村村民王福成(化名)神色平静坐在记者面前,悠闲地点上一支烟,“只要能赚钱,做什么不好?现在谁还管什么面子不面子?”
王说,在当地很多人眼里,做“鸡头”就像做厨师、做买卖一样,是一种平平常常的职业。大家更关心的是能不能赚到钱、能赚多少钱,“谁关心它合不合法,龌龊不龌龊?”
王有个邻居,是个带着两个女儿的寡妇,前几年,受“鸡头”启发,寡妇带着两个女儿到了福建。几年后回来,寡妇将自家的房屋翻盖一新,两个女儿艳丽的服饰也晃得人心慌。起初,村民们还在背地里“撇撇嘴角,指指点点”,后来王就发现,大家似乎对她家漂亮的家具更感兴趣。
王福成说,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低庄在生育观念上发生了重大改变:别的地方是重男轻女,而低庄却是重女轻男。在一些人的眼中,生十个儿子都比不上生一个女儿。
据说在低庄,当经济不宽裕时,男人特别是年轻男人已习惯了鼓动妻子或女友出去卖淫,他们并不一定是“鸡头”,但只要能赚回钱,是不是“戴绿帽子”的议论,他们不在乎。
这种现象已经影响了当地年轻人的择偶观。王福成说,一些低庄青年在交女朋友时,首先注重的,不是女孩人品好不好,而是女孩有没有“卖相”。“的的确确是这样。”见记者半信半疑,王福成赶紧声明。
人们对“鸡头”的情感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按道理,我们应该恨他们才对,可有时候我们又对他们心存感激。”低庄荆湖村一位村民说。
前年,他们村两名女孩被一个女“鸡头”带到外地,没过多久,女孩家开始源源不断地收到女孩的汇款。于是,她家人不再抱怨了,“听到有人说对‘鸡头’不利的话时,还站出来帮她说话”。
11月24日,记者离开古月瑞那间破旧的房屋时,他迟疑着说:当初他们冒着被报复的危险,吃那么多的苦,一定要讨个公道,并不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女儿,也不是想得到赔偿,而是希望警方惩治“鸡头”,使乡亲们不再受到“鸡头”的侵扰。但是,他现在越来越弄不明白了:“为什么有些女孩自己要主动出去?还有人指责我们多管闲事?”
他小心翼翼地问:“你说我们错了吗?”
在溆浦采访的日子里,记者一直未能见到7个被“鸡头”改变了命运的农家女孩。
根据古月瑞等人的描述,这些女孩已纷纷于2000年前后外出。在张希生们的上访努力屡屡受挫后,她们已失去信心。
以下是记者了解到的她们的去向:小莲、小翠,她们在深圳的一家企业打工,每天加班到深夜,月工资只四五百元;小梅和小华,都得了严重的性病,没钱治疗,最终返回贵港,重操旧业;小菊和另外两名女孩的下落,迄今无法知道。有人说,她们在打工,也有人说,她们到别的地方“另立山头”去了。
七个女孩里,年纪最大的也还没有二十岁,她们的青春之花还没有开放,就已经凋谢了……
(《南方周末》200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