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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拒绝做广告

2002-1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胡适在众多亲戚中与胡近仁关系最为密切。胡近仁虽为族叔,其实只长胡适四岁,是胡适在九年家乡教育期间,读书写诗的引路人。胡适在上海求学及留学三年期间,胡近仁是他母亲家信的解读人兼代撰人。胡适回国后以博士身份在北大任教,两人信函频繁。胡适对于自己婚姻的真实看法,只透露给这位族叔一人;而胡近仁就连儿子择校的小事也要与胡适商讨。虽然两人地位悬殊,却一如既往地保持着总角之交的那份情谊。

胡近仁在上海开设裕新茶叶店,生意不尽人意,于是想借重名气已经如日中天的胡博士来促销。1929年,他给胡适写信谈了自己想推出“博士茶”的设想,并将写好的广告词请他过目。广告词中说,胡适早年服用此茶“沉疔遂痊愈”,“凡崇拜胡博士欲树于文字界者,当自先饮博士茶为始”。当年,胡适若是首肯的话,“博士茶”一定会畅销全国,也会给他的族叔带来丰厚的商业利润。

可胡适断然说“不”!他及时复函,阐明自己的观点:一、沉疔痊愈,“这更是欺骗人的话”;二、“博士茶”广告中不能使用胡适名字,广告的“措词其实甚俗气、小气”;三、崇拜胡适饮“博士茶”,“此是最陋俗的话,千万不可发出去”。胡适在信结尾处给胡近仁指点迷津道,“当细心研究大公司、大书店之广告,自知近世商业中不可借此等俗气方法取胜利。如‘博士茶’之广告,只可说文人学者多嗜饮茶,可助文思,已够了”。胡近仁最终还是没有推出“博士茶”的品牌,但他们的友谊没有因此受到伤害,反而更加理解、信任和尊重了。(《人物周报》200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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