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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转移

2003-01-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乱收费正由农业税费向行业税费转移。现在农村常见的收费项目就有二三十项,这些收费项目大都有行业法规支持。在河南省台前县清水河乡,农民家里的各种农用车辆,地税部门都要收取车船税。用农民的话说,连在自己院里砌个猪圈都有人来收费。本来应该在15元以内的农民建房收费,有的地方竟然收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在湖北省罗田县河铺镇,农民建房除了要交管理费、工本费、登记费等早已取消的费用,竟然还要交什么“空间占用税”。

由直接要钱要物向强迫提供服务转移。在中部地区某县,实行税费改革以后,不敢再让农民集资修路,就在拆迁补偿上打主意。不论农民房屋好坏,价值多少,一律按每间300元补偿。一位被迫拆掉三间平房的农民偷偷告诉记者,他盖房时花了将近1万块钱,现在上面只补偿给他1000块钱,不要说盖新房,连划宅基地的钱都不够。这位农民给记者掰着指头算帐说,实行税费改革后,他家每年减负200多元,而这次扒房的损失,至少得40年才能补齐。(《经济参考报》200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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