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新的金融机构、新的金融工具以及新业务的发展,特别是涉及跨行业业务的发展,在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可能会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三个监管部门之间以及与人民银行之间,要进行充分的协调,并要有一定的制度安排为其提供平台。(《银行家》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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