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家健 |
5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四届人大换届选举,该区55选区的选民邹家健郑重地投下自己一票。与此同时,这个选区也不断有选民在选票“另选他人”一栏填上“邹家健”的名字。
选举专家称,这是深圳选民首次“自荐”竞选人大代表。
邹家健是深圳某通讯企业的职工,深圳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他曾多次代表业主与发展商对簿公堂。邹说,在维权过程中,深感人大代表更有力量。他的小区也有十多位选民决定联名推举他为区人大候选人。但5月8日,邹得知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已结束,他急忙向福田区选举委员会咨询,获悉可以自荐方式竞选。他反复思量,在选举前两天决定自荐。
当晚,邹家健自制了50份海报,海报写道: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请在“另选他人”一栏里直选:邹家健!根据《选举法》,公民有权在候选人以外另选他人。请投下您庄严一票,选择一位敢为百姓维权代言的人大代表。
海报还附有邹家健的自我简介和近年来的维权事迹。翌日一早,他将20多份海报贴到街道宣传栏或小店门前。
福田区人大选举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邹的做法并无不妥,只是时间晚了些。根据《选举法》,10名以上选民可提名推荐候选人,选委会在选举日前15天公布,经过选民小组的讨论后,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前5天公布。显然,邹错过了这一时机,在选举日前一天用海报形式自荐,有些晚了。
深圳大学选举研究专家黄卫平教授说,邹家健并非正式候选人,现在又采取了典型的竞选宣传方式,这在深圳肯定前无古人,说明公民维护政治权利的意识越来越强。(《羊城晚报》200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