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名美国妇女各已嫁给沙特人多年,并育有多名子女。但由于近一段时间沙特与美国之间时有龃龉,她们认为无法在沙特继续生活下去,因此想带着孩子一起返回美国。但沙特有关法律规定,跟沙特男子结婚的外国妇女以及沙特男子与外国女子所生的子女,在没有得到丈夫或父亲允许的情况下,都不得离开沙特。根据这项法规,外国女子与沙特男子结婚所生的孩子都被视为沙特公民,丈夫有权要求成为自己子女的监护人。
有鉴于此,美国国务院这位官员表示,美国驻沙特的大使馆和领事馆都无法向这两名美国妇女提供避难。(《工人日报》200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