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差旅费报销和伙食补贴标准为例,财政部门规定住宿标准为:省部级干部60元/晚,厅局级干部50元/晚,县处级干部40元/晚,科及科级以下干部30元/晚,伙食补贴标准统一为12元/天(一些沿海发达地区有所例外)。这个多年一贯制的标准,已严重脱离现行宾馆酒店的住宿和用餐收费标准,实际中根本无法照此执行,造成几乎人人(包括纪检监察和财政、审计部门的干部)在住宿、用餐标准等问题上“超标”。由此导致上级部门的干部出差由下级部门补贴(补差额)的现象,于是一些单位以接待住宿补贴和用餐招待开支为借口,开假发票套取预算内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请客送礼、吃喝玩乐等违纪违法开支。
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导致坐专车的人越来越多,车子越坐越高档,而公车的使用效率越来越低,用于办公事的时间越来越少。
我国是世界上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1999年全国地方行政管理费中公务员人均开支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之和达到近3000元,占公用经费总额的58%。
我国各级党政机关都设有上下对口,人员庞大的专门接待部门(办、处),各级各部门都有内部宾馆(招待所),还有变相的各色星级“培训中心”等,基本上靠各种类型的会议养着。因为缺乏制度约束,各类内部宾馆为某些实权人物的各种违纪违法开支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有的机关单位开会以后,长期不结账,把事后发生的其他费用和一些不便于直接报账的违纪开支,统统往会议费中挤,然后开一张会议费用发票报帐。(《瞭望》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