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哈尔滨市某高校女大学生杨玉玲购物时手机、身份证等物品被窃。她发现被窃手机始终开机,便不断给对方发短信:述说自己丢东西的心情,承诺如归还物品给予酬谢……然而,对方毫不理会。
春节期间,杨玉玲又试着给对方发了几条短信。令她惊喜的是,节后的一天,小偷居然回了短信向她问好。杨玉玲觉
3月初,杨玉玲给对方发出了第100条短信:“人若走上邪路,只能怪自己没有勇气面对生活。”3月19日,杨玉玲收到对方回复的短信:“大姐,我想明白了,我再也不做见不得人的勾当了。今天下午,请你到学校收发室取你的东西。”
点评:女大学生不采用法律手段,而采用道德感化的方法来解决犯罪问题,是个有益的尝试。从诉讼成本角度来讲,节省了侦破此案所需的人力、财力资源,也减少了社会危害。
(《检察日报》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