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2年中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所在上海成立以来,人们对私人侦探业合法化的讨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1993年,公安部下发通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各种形式的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但是10年来,来自民
私人侦探业半公开存在的一个最重要理由就是社会需要。从某种程度上说,私人调查业为那些有理却难以得到有力证据的当事人提供了帮助。私人调查业遭到抨击最多的,就是调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但这并不是这一行业本身的过失,恰恰说明这一行业缺乏应有的行业规范。我们期待一个有社会效益且规范运作的私人调查行业。(《法制日报》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