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奥运会上参与比赛无非只有两个目的:一为夺“金”;二为磨练自己。可我们的运动员却有只为第三种目的而去的――为了领导的面子。李雪梅自从1997年入选国家田径队以来,曾经辉煌过,但现在已经风光不再。可是,由于有关领导不希望奥运会短距离项目上没有中国人的身影,为了领导的面子,她必须去。
奥运会
领导觉得失面子的是,奥运会短距离项目上怎能没有中国人的身影?按照其逻辑可能就是,不参加不是说我们中国无人吗?无人不是有损中国国威吗?也许领导的想法和出发点完全是出于爱国之心,但这种“爱国”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对李雪梅本人来说,12秒21的成绩更像是个耻辱。为何“耻辱”要让她独自承担?
我们不能一边说爱护运动员,一边又借着一些“高尚”的理由让其深受折磨。这不厚道也不人道。(《中国青年报》8.25 王军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