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丢车”事件后,在案发地万松路邮政局附近,增加了专门的巡逻队
局长频频遭劫丢车
轰动一时的“局长丢车”事件得从2004年5月说起。
2004年5月12日晚,浙江省瑞安市安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继昌自行驾驶本单位一辆广州本田公车送走公务客人后,将车停在所居住的住宅区内。当晚,公车被盗。
仅仅一个月后的6月14日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彭希超自行驾驶本单位一辆本田公务轿车将车停放在瑞安市体育局门口。当晚10时10分左右,彭希超准备开车回家时,遭不明身份人员劫持。所带的钱物及汽车被抢,本人也被捆绑起来丢到边远的山岙里。
三个多月后的9月23日晚,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林宝录自行驾驶一辆帕萨特公务轿车,停放在瑞安市区万松路邮政局旁的马路上。当晚9时40分许,林宝录准备开车回家时,被不明身份人员劫走。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等钱物被搜走,歹徒将林宝录捆绑后扔在一个名叫“涂园”的地方,同样劫走了汽车。
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瑞安接连发生了三起领导丢车事件,对当地的震动可想而知。10月15日,瑞安警方向市区出租车司机发出悬赏通知,以2万元的悬赏金要求出租车司机积极提供破案线索。
日前,瑞安市纪委经详细调查后下发了“处分决定”,认定陈继昌、彭希超、林宝录三人均为政府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纪,并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害,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若公安部门无法破案追回公车,三名责任人将依据有关部门的估价,分期赔偿损失。
2004年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记者来到林宝录的遭劫现场―――地处市中心的万松路邮政局一带,虽然已是晚上9点,这里仍然是车水马龙。紧挨邮政局的“街心公园”四周停满了各种车辆,三三两两、统一着装的巡逻员不时在周围穿梭。这些巡逻员队伍是“局长遭劫”后成立的,归城南派出所管理,主要负责街心公园一带的防盗、防抢劫。
与万松路邮政局一带相比,彭希超的出事地点―――瑞安市体育局一带是瑞安的娱乐场所集中地,聚集了大量酒吧、茶室、KTV包厢和足浴中心。一家娱乐中心门口管理车辆的一位保安告诉记者,“局长丢车”事件发生后,公车管得紧了,开公车来娱乐的人少多了。而在以前,开公车来娱乐的人很多。有的把车直接停在门口,也有细心的把车停在附近不起眼的地方。
劳动局:局长的辩解
瑞安商城是瑞安的商贸集散中心,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简称劳动局)就在商城的四楼办公。彭希超的办公室在四楼走廊的尽头,大门紧闭。门口的工作去向牌上显示“在岗”。
记者向该局办公室负责人提出采访彭希超本人,但电话联系后,对方拒绝了记者的要求,他进而表示:“瑞安市纪委的处分决定上也没有说我们局长公车私用,温州某报的报道失实了。现在,我们局长已经向组织上反映了。”据了解,劳动局与温州某报的关系一直非常密切,每年坚持订阅,多年来共帮助订阅了近千份报纸。这位办公室负责人说:“温州某报明年我们一份也不订了!”
瑞安市纪委对彭希超下达处分决定后,温州某报曾在头版以《私用公车遭劫,局长倒霉》为题发了一则消息。在瑞安市劳动局,记者见到了彭希超向上级政府递交的《关于新闻媒体报道情况失实的报告》。该报告认为6月14晚,彭希超检查完基层工作后,驾驶本田公务轿车返回劳动局,途经市体育局,属于公务返程,而非新闻报道中所称的“夜晚公车私用”。
事实上,不管彭希超是否因公出行,只要是自行驾驶,其违规事实就已然存在。早在1999年,浙江省纪委就下发《加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坚决纠正违反规定驾驶公车》的禁令。该禁令规定,党政机关的非专职驾驶人员无论因公因私,均不得驾驶公车。若违反,轻者通报批评,重者诸如造成交通事故、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等,均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处罚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并责成责任人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国土局:落空的公车审批制度
在瑞安市国土资源局,车队负责人陈世乐面对记者一脸无奈,“其实这次林局长公车私用是很偶然的事情,我们单位在车辆管理上一直非常严格。”陈世乐还说,瑞安市纪委一直对国土资源局的公车管理比较欣赏,“纪委以前在节假日、双休日暗访时,我们的公车都是入库管理,纪委领导还评价我们是瑞安公车管理的一个典型。”
在车队办公室,记者看到了公车出库和入库的时间登记表。但是发现,这份登记表上每天登记的汽车仅11 12辆左右,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现有25辆公车,其余没有登记的公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世乐告诉记者:“这里登记的是乡镇土管所使用的公车,我们局机关的8辆公车没有登记上去。”其实局机关的公车一般活动在市区,出入频繁,而这次遭劫的公车也属于局机关的,为什么局机关的公车反而不用出入库登记呢?
在车队办公室,记者还查阅了该局使用的出车登记表。根据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的规定,使用公车,必须先由用车人填好出车的审批表格,经过部门负责人的签字,然后报到车队,陈世乐再开出正规的出车单。
那么9月23日事发当晚,由局长林宝录驾驶的帕萨特公务轿车有无出车审批呢?陈世乐告诉记者,出事当天,这辆帕萨特轿车正好没有登记。记者在查阅有关记录后还发现,在2004年的几个月里,这辆帕萨特的出车登记每月只有四次左右,少的月份仅有2次。陈世乐对记者解释说,局长使用的这辆车一般去温州、杭州才进行登记,如在瑞安市范围内使用,因为局长公务繁忙,我们就不予登记了。
公车耗资有几何
近年来,公车管理一直是各级政府部门头疼的难题,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对此持续关注。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说:全国公车每年耗资3000亿元,某些地方公车的公务公用、干部私用、司机私用各占三分之一,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
在瑞安市劳动局,记者试图了解该局公车一年所要花费的费用。但该局一位官员却说一年的汽油、维修等费用都是零散支付的,没有统计过,也无法统计。
在瑞安市国土资源局,记者终于了解到了公车耗费的一些情况。国土资源局的汽车一般都在瑞安市石油公司加油站定点加油,双方凭专门设计的加油结算凭证结算。从2004年6月起,该局机关8辆公车每月的油费分别是:5738元,4941元,5054元,4196元,如果加上乡镇土管所的17辆公车,费用更为惊人。国土资源局的公车维修也有专门的定点维修厂,据车队负责人透露,该局所有公车的维修费在2001年是138810元,2002年是87619元,2003年是58000元。但这些费用当中,并不包括价格昂贵的更换轮胎费。此外,每辆公车的平均保险费约为2500元,国土资源局每年约支付7.5万余元公车保险费。
实际发生的费用还远不止此。国土资源局的25辆公车都配有专职的驾驶员,其中约有19名是聘用制的驾驶员,需要支付每人每年上万元的工资,其余驾驶员都属于单位正式职工,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发。此外,名目繁多的市政建设费、交通基础建设费、养路费、年检证照费、停车费、过路费、折旧费等,对于一个单位来说是一笔非常可观的开支。
违规用车何时休
接连发生局长遭劫丢车的事件后,瑞安市再一次“从严治车”。
2004年9月28日,瑞安市委办、市府办再一次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份通知详细列举了瑞安公车使用上存在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自行驾驶公车,单位配备的公务车成了个人专车;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入库管理,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导致公车被盗、被抢案件接连发生;用公车接送小孩上下学、参加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屡有发生;少数驾驶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淡薄,且存在特权思想,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瑞安市纪委采访时,记者询问一位官员:“瑞安‘从严治车’以后,是否会遏止公车私用?”那位官员回答说:“应该会得到遏止。”记者接着追问:“几个月过去后,公车私用的现象是否会反弹?”这位官员有些无奈地笑着回答记者:“这个很难说。”
据了解,“局长丢车”事件接连发生后,虽然在瑞安当地官场引起不小震动,但瑞安的公车私用仍然不容乐观。
2004年9月24日晚,瑞安市政府纠风办对公车入库管理进行了检查,发现很多单位仍存在违规现象。其中在奥林匹克KTV等娱乐场所,发现了市财税局、市规划建设局等单位的4辆公车;对国际大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了工商塘下分局、市公路段等单位的8辆公车;检查后洋、之江一期等住宅小区时,发现了市水利局、市统计局等单位21辆公车。
2004年10月10日上午,瑞安市纪委、监察局又对非专职驾驶员的干部违规驾驶车辆的情况进行检查,结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公路段、飞云江三桥建设指挥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瑞安支公司等单位又查出了违规者。
面对屡禁不止的违规用车现象,出路何在呢?有效办法之一,就是按照中央四中全会的决定,“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
从某种意义而言,公车改革是反腐倡廉的一个标志性窗口。虽然遏制“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还需时日,但只要明确了公车管理体制的改革方向,只要有改革的勇气,有体制的保障,公车使用一定会步入正轨。 (《民主与法制》2004年12月下半月刊李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