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一批副省级贪官落马,人们拍手称快,议论纷纷,疑窦也由此而生:这些人都是由省人大代表选举而登上高位的,他们在人民群众中的口碑并不好,当初为什么能高票当选呢?执着的记者便去采访当年人大代表。
一位代表坦言,当初选举时,划票方式发生了变化,即同意的不划任何标记,不同意的划“×”,弃权的
代表的坦言,真使人开眼界。本来,选举时怎样划写选票,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是一个细节问题,似乎同民主的原则没有什么关系。原来,事情并不那么简单,细节里面有文章!
笔者过去读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建国方略之三”讲的是民权初步。其内容是讲如何开会,如何发言,如何表决,如何选举等。讲选举,又是讲如何提出候选人,如何产生检查人(即检票人),如何发票,如何写票,如何投票,如何宣布选举结果(各个候选人得票数),等等。我原来读这一部分时,感觉写得太琐细,不大理解孙中山为什么要这样写。现在看来,孙中山懂得民主不能仅讲原则,而是要有一整套规范的操作方法来保证的。
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这话很精辟。现在看来,还需要加一句,只有自由而充分地表达选举人意愿的选举,才是民主选举。
(《学习时报》1.10沈宝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