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490户居民买房多掏了将近2000万元,得讨个说法。”一年多了,徐子方一直奔波于各个部门之间。徐是一名律师,也是乌鲁木齐市建合园小区490户居民的代表。
2001年,新疆建工集团旗下新疆建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五星路25号申请开发了经济适用房。由于该小区地段较好,加之当初号称乌鲁木齐市的经典小区,
但2003年冬天,居民们发现他们的房屋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墙面结冰、发霉、流水、墙皮脱落等问题。
建工房产副总经理徐国斌说,这是因为改变了供暖方式。原来设计的是集中供暖,但后来因为集中供暖紧张,他们就采取了低温地辐采暖的供热方式。
在处理房屋质量投诉时,相关部门给居民们出示了一份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对乌鲁木齐地区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价格水平控制的通知》。就是在这份文件上,他们发现经济适用房是按地级和套内建筑面积定价的,3级地1700元/平方米,4级地1550元/平方米。
在居民的再三要求下,市计委一位负责人出示了乌鲁木齐市物价局(后合并到市计委)2002年5月8日下发的关于建合园房价审批文件。他们看到审批后的建合园小区综合平均售价是―――建筑面积1780元/平方米。换算成套内建筑面积价格,平均价格是1930元/平方米。事实上,建合园在乌鲁木齐市土地局的土地分级是4级地段。
市物价局审批的价格比自治区文件上的价格高了整整380元!仅此一项490户居民就多掏了1700万元房款。(《中国青年报》1.13 李润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