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个月以来,辽宁营口市高中实行了一套全新的学生管理模式 学生在课间休息时间,不许在教室、走廊内说话。如果违反规定,将给予扣分处理。扣到7分时,学校给予警告处分;当扣分达到15分时,学生将受到留校察看的处分。
该校一位学生说,“现在每天在学校都提心吊胆的,同学在教室、走廊基本上不敢说话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这样的管理办法打了法律的一个“擦边球”,虽然没有法律条文规定不允许学校这么做,但这种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利和言论自由,对学生心理的健康发育不利,压抑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北京晨报》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