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申报院士工作中,一些单位及申报人,巧立名目利用多种方式聘请该申报人所申请的学部,甚至是所属的小领域内的院士来该单位进行学科发展“评议”、博士生“答辩”、学术“咨询”等,场面隆重,规格极高。有的请该单位学院的领导出面,有的甚至请市教委、科教委出面。这些被邀请的院士来了,好吃好住好“招
就在申报院士前的几个月,这些做法难道是偶然的吗?明眼人一看就很清楚,“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用意是为使这些院士在对该同志的评审中能为其“说好话”。笔者认为,类似这样的事情,是不是能“避”一下“嫌”呢?
(《科学时报》1.25 江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