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读者王先生家中收到了一封银行发来的律师函,称一张以他妻子名义开设的信用卡账号曾进行透支消费,并且至今已经欠费1万余元,信中催促王先生一家尽快还款。接到信函后,王先生感到非常奇怪,不知道这张卡是怎么办来的。在王先生的追查之下,王先生的儿子承认是他去年7月偷偷用母亲的身份证去银行办理的,
王先生通过向有关部门咨询得知,办卡通常需要提供个人资产证明和资产抵押,并且应该由本人亲自办理,因此王先生感到非常费解,儿子是如何在他和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了银行的审核并获得信用卡的。王先生认为银行在办卡程序上应更加严密。
《北京青年报》1.31关思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