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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婚托购物让求爱者买单

2005-02-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10月20日,汪先生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女征婚者“李丽”自称“家有价值70万元的房产”。汪先生觉得对方适合自己,便通过广告找到北京梦娇婚庆服务公司。他交了250元中介费后,接待员从里屋叫出了“李丽”。“李丽”约汪某到菜市口百货商场“互相了解”。临走前,“李丽”也向服务公司交纳了中介费。

在菜市口百货商场内,“李丽”在一款价值900多元的风衣面前挪不动腿,见此情景,汪先生拿出了1000元。两天后,“李丽”又约汪先生到商场,挑了一部索爱K700型手机,汪先生付了3000元。

发现“李丽”买东西时很热情,买完了很快就溜走,汪先生产生了怀疑。汪先生当即报了警。经警方调查,“李丽”实际是河北女青年周某。去年9月起,她在北京梦娇婚庆服务公司当了一名女婚托。

1月31日,周某因诈骗罪被宣武法院判处6个月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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