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长期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受到过多限制的现象,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这些长期以来非公有制企业难以进入的领域,如今
国家将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等方式进入,允许具备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的探矿权、采矿权。
国家将支持非公有资本积极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经济日报》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