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住房保障制度就是保障人人有房住的制度,它应是一个多数人受益的制度。为了保障每个人都有房子住,政府就需要实施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来帮助这些单纯依靠市场解决住房有困难的群体。这个政策体系的总称,就叫做住房保障制度。
陈淮认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
一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是社会受益面最大的住房保障制度,是一项帮助普通工薪阶层弥补购买力不足,能够较早、较快实现购房目标的保障制度。
二是针对低收入群体的半市场化方式的保障制度。政府可以通过减免土地出让金或提供土地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来保障他们的住房需求。而经济适用房应当在档次、面积以及购房者收入水平上有一定的限制。
三是针对困难群体的非市场化保障方式。有些困难群体连经济适用房也买不起怎么办?还可以建立政府贴息的制度。例如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时,由政府补贴贷款利息。贴息也买不起怎么办?可以由政府提供廉租房。
四是针对特困群体的救济方式。他们连廉租房的租金也付不起怎么办?办法就是特困家庭采取政府提供贴租的方式。
陈淮说,住房保障制度还需要有针对特殊性问题的方面。例如,我们正处在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怎么保障这样一个庞大人群的住房需求?再如,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的年轻人购房显然存在困难,他们的住房需求同样应当有专门的政策保障。还比如,城市拆迁造成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居住地远离核心市区,“有了房却坐不起车”的问题等,都是迫切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尽快解决的方面。(《中国经济时报》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