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于公元前213年“焚书”之后,人们提到秦以前的古书如有缺佚或散坏,总是提到这次“焚书”事件,不管什么书,都是被秦始皇烧掉了!其实完全不是这回事,这次焚书并未烧科技书籍。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了这件事,其起因是“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当时仆射周青臣进颂,大肆称赞秦始
皇功业,始皇悦。博士淳于越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秦始皇拿不定主意,“下其议”。这时丞相李斯向秦始皇提出了一项建议,并且被秦始皇采纳和实施。建议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时代发展变化是总的趋势,但“愚儒”不知这一点,“语皆道古以害今”,对当时的害处很大,必须加以禁止。第二部分是建议的具体内容:对于史官掌管的书,除秦(当然要包括春秋战国时的秦)以外的“皆烧之”。当时还有博士官,诸子、诗赋、方技、数术等,都各有博士,管理各学科,其书可以保留。对博士以外的人来说,也不是所有的书籍统统都烧掉,而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烧。这样,在博士手中保留了全套古书,其他知识分子手中可存有科技卜筮类书籍。也就是说,秦始皇焚书只是烧掉对其统治有害的书籍,但科技书并未遭到任何损害。
(《寻根》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