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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立遗嘱,为啥

2005-03-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广东省三水市公证处接待了一位三十多岁、从事装修材料生意的私营老板。他头脑灵活善于经营,生意十分红火,积累了一定资产。随着事业的不断扩展,他经常到全国各地去联系业务。考虑到飞机、火车、汽车、轮船的风险性,于是到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

据了解,近年来在广州市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

人中,45岁以下的占5%,他们的情况大多与上述这位老板类似。

有关人士指出,年轻人已经从传统的畏惧和忌讳死亡中解脱出来,学会坦然面对和接受,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观念的进步。

但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年轻人过早立遗嘱并不适宜,因为年轻人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对于很多问题的看法还不成熟,将来迟早要更改遗嘱。年轻人无意夸大了一些不安全因素对个人生命财产的威胁,还容易诱发一些心理疾病。 (《家庭周末报》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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