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粤平,江苏省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药剂科原负责人。陆粤平在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46万余元,贪污公款10万元,另有109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去年1月7日,被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无期徒刑。
陆粤平的忏悔 医院的药剂
科是负责整个医院药品采购和发放的重要部门。我是从1996年10月起担任医院药剂科副主任的,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由于各药品单位的药品能否进我院使用主要由我决定,医院规定付给各药品单位的货款也由我分配,这样各类医药代表千方百计打我的主意,在药品的采购、药款的分配等环节上用钱物向我“攻关”。我开始还偶尔拒绝,后来,则来者不拒,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以致不能自拔。
短短几年的工夫,我先后收受广东省惠来医药公司等100多家单位和个人贿送的药品回扣费300多万元。自从收了钱以后,我就一直处在担惊受怕之中,有钱不敢用,对外不敢张扬,不敢抛头露面,天天胆战心惊。守着这几百万元的不义之财就像守着一个能量巨大的定时炸弹,说不定哪天就会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
(《检察日报》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