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30岁的唐女士原来是北京某高校博士二年级的学生,在读期间经学校批准与男友结婚,婚后意外怀孕。她和丈夫商定做人流手术,但大夫建议她为避免危险不要做。可是学校规定研究生“在校期间不允许生育”,她进退两难,既不想苦读两年的学业毁于一旦,但更害怕永远失去做母亲的能力。思量再三,她含泪退学选择了孩子
教育主管部门为什么不同意大龄学子生育呢?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朴文丹道出了学校的顾虑:校方担心生育以后,孩子的户口如果落在学校,以后不想迁出怎么办?这无疑增大了学校的管理压力和责任。
全国妇联权益部的赵明则认为,高校的管理涉及户口、住宿和管理等方面,在制定政策、规定时应加强沟通,使规定相互衔接和配套。女性的生育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在为社会尽义务,她们的权利更应得到保护。
《人民日报・海外版》3.26叶晓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