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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首倡“计划生育”

2005-04-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中国,第一个引入“计划生育”理念并引起知识界广泛讨论的人是胡适。

1910年,胡适留学美国,就读于康乃尔大学。留学期间,他认真地观察了美国的社会生活。1916年11月,他饶有兴趣地写了一组《纽约杂诗》,其中一首《The“New Woman”(新妇女)》是这样写的:头上金丝发,一根都不留。无非争口气,不

是出风头。生育当裁制,家庭要自由。头衔“新妇女”,别样也风流。

他已经完全接受了桑格夫人提倡的“Birth Control”(胡适译为“生育制裁”,又译为“节制生育”,简称“节育”)的观念。桑格夫人是美国节制生育运动的创始人,也是节制生育的国际领袖,更是一位男女平等主义者。胡适受桑格夫人思想的影响,自称“无后主义”,他“不但反对承继儿子,而且根本疑问‘为什么要孩子’?”主张两事:一,“无后”;二,“遗产不传子孙”。反对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谬论。

1917年底胡适归国在北京大学任教,遂母心愿与江冬秀结婚,但他并没有放弃“无后主义”。1919年,儿子出生,他在《每周评论》登出了《我的儿子》诗:“我实在不要儿子,儿子自己来了。‘无后主义’的牌子,于今挂不起来了。”(《人民政协报・春秋周刊》第2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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