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传销形成的债务无效

2005-04-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下岗工人马某生活拮据。一天,马某听说有人经营“益生源”药品发了财,但产品为“违法传销”。马某怀着“不冒风险挣不到钱”的想法决定试一试。经多方联系,马某找到韩某,一番天花乱坠的说辞后,韩某同意购买马某4万元的“益生源”药品,并打下欠条。后来,韩某并没有按约定偿还债务,马某便将韩某告上法庭。

近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查明,4万元债务是传销形成的债务。认定韩某欠马某债务无效,依法驳回了原告马某的诉讼请求。 (《新华每日电讯》3.29)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