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目前在社区全面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凡是辖区内高龄、独居的困难老人,都可享受到由政府出资购买的上门服务,由社区落实家庭服务员,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即每天服务1小时,每小时5.5元,所需资金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内容有医疗、家
建一个具有基本养老保障功能的养老机构,政府每月每张床位至少需补贴250 500元。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只需支付每人每月165元。“政府购买服务”刺激了社会养老的需求,激活了潜在的就业空间。一些企业也加入到购买养老服务的行列。宁波宇达交通集团和东方宏业制衣有限公司,率先分别“认购”了5万元“居家养老服务券”。(《人民日报》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