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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拳惩治招生腐败

2005-04-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教育部近日出台规定称:把招生录取和收费挂钩的高校,主要责任人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发生影响全局或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单位,一经查实,除追究责任外,还要向全社会公布。

2005年,教育部将继续狠抓试卷命题和印刷

、运输、保管以及考试实施、评卷等每一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到人,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将防范和打击团伙作案,特别是教育系统人员参与的有组织群体舞弊。

(《北京娱乐信报》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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