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已经是社会各界强烈的呼声。有关调查表明,收入分配问题已连续几年高居社会最关注的问题之前列。
第二,收入分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已经充分显现。我国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从居民收入情况看,基尼系数已从1995年的0.389上升到2002年的0.43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
第三,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200美元,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经具备了比过去强得多的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物质基础。
第四,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在若干基本问题上取得了不少共识。例如,大家都认为,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不应该也不可能去搞平均主义;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应该也不必要造成市场规则的扭曲等。
这项工作难度虽然很大,但还是可以选择相对便于操作、议论比较充分的事情入手:
一是公务员工资机制比较单纯,不直接由市场调节。可考虑尽快着手理顺公务员工资关系,逐步地实现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二是加大税收制度改革力度,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重要作用。三是整顿在政府服务、司法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泛滥的创收活动。四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建立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证社会公正公平的利益平衡和协调机制。依靠这种机制,既可以保护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能够给后富群体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机会和条件。
(《学习时报》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