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和毓某是一对邻居。因为毓某未经同意,擅自将自家杂物堆放在蒋家房根下,还在蒋家房外挖了两条排水管道和一个储水坑,蒋某遂以毓某的行为致使自家房屋返潮、墙皮脱落、墙体轻微倾斜,严重危害了房屋安全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排除妨碍、清除杂物。
在庭审现场,法官从当事人居住地请来了人民调解员。“
你们不要情绪这么激动。大家都是邻居,今后还要在一起生活,既然已经来到法庭,就应该在各自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心平气和地想出解决的办法。”在法庭上,一位人民调解员宽慰着仍在争吵不休的原告和被告。而后,针对排水难题,3位调解员建议这对邻居今后共用一个排水沟,把沟建在两家房屋中间的路面下,改建费由双方平均分担。经过40分钟的调解,原、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满意离去。(《法制晚报》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