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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代人打官司折射出什么

2005-04-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85年,高中辍学的贾存强投标承包了甘肃省会宁县郭城镇郭城村北社55亩果园。3年后,正当贾存强的果园初见效益时,有人却想接手果园,并将他告上法庭。

突然成为被告的贾存强只好“赶鸭子上架”,边打官司,边学习法律知识。一审,二审,直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审,案件才算终结。这一打,就是三年。

“久病成医”,正是这3年官司让贾存强学到不少法律知识。他也从此开始了代人打官司之路。至今,他已替别人打了20多起官司,接受了至少上百起咨询。2002年,他还被会宁县检察院聘为“民事检察联络员”。

官司打多了,贾存强对农民打官司的难处深有体会:农村司法服务人员奇缺。农民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打官司摸不着门。请律师代理,经济又薄弱,很多人连诉讼费都交不起,更出不起代理费。

贾存强说,“找我的农民大都特别可怜,有被丈夫打了20年,打得遍体是伤,却离不了婚的;有腿被撞残了十几年,却得不到赔偿的……你听了这些辛酸的事,你也没法拒绝。”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敏则认为,“贾存强现象”不只是凸显农村法律服务严重缺失,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法律服务需求在增长,“贾存强”们是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新出现的一个暂时角色。

(《人民公安报》4.13 朱国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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