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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地域歧视标语深圳警方成被告

2005-04-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3月份,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在其辖区内存在“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的前提下,在辖区的市场附近的大街上悬挂“坚决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和“凡举报河南籍团伙敲诈勒索犯罪、破获案件的,奖励500元”的横幅。

4月15日,河南籍郑州市民任诚宇和李东照认为,龙新派出所对其

家乡的地域歧视和对整个河南籍人群的否定性社会评价,不仅严重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基本原则,而且直接损害了家乡及所有河南籍中国公民和河南籍侨民的声誉。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对二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就道歉内容在一家人民法院认可的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予以发表;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目前,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这起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

(《北京青年报》4.17李钧德郭文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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