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斗笠、花头巾、露脐袄、肥脚裤,这些只是福建省东南一隅神秘的惠安女的表面。至于她们的婚姻变迁,你又知道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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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惠安县人口志》披露:福建省惠安县妇女平均初婚年龄,1953年是17.75岁,到1982年仅上升到19岁,其中相当一部分已婚者不满15岁。据1984、1985两年调查,五六岁的孩子仍然大都被父母订了婚。1985年对惠安86个村庄的调查表明,已婚而未生育的妇女中,长住娘家的占97.7%。这种状况,甚至到1988年也没有改变。
婚姻 不再是惠安人的热门话题
惠安不愧是天下闻名的石雕之乡,一入县境,但见公路两旁的大型石雕,这里一片,那里一群,佛像人物、走兽飞禽,林林总总,既是店铺的商品,又是实物广告。
我的采访集中在惠安女婚姻中最受人关注的四项内容:订娃娃亲、早婚、婚后“不落夫家”、婚后自杀。
出乎预料,她们给了我完全一致的回答,概括起来是:
父母包办的娃娃亲近些年已经没有了。现在按照旧俗该订亲的孩子,父母都是年轻人,有文化,观念新,见过外面的世面,因此没有人再为孩子包办。中老年人即使有此心思,也已经失去了决定权。近些年日渐增多的退婚纠纷,也让中老年人感到与其包办惹出麻烦,不如不管。
婚姻登记和计划生育的严格贯彻,使童婚已经绝迹。如果哪家父母让孩子十几岁不领证就结婚,那简直是异想天开,民政、计生、村委会马上就会出面制止。
婚后“不落夫家”的旧俗已经不再具有约束力,妇女有了选择住娘家或夫家的自由。过去女孩子结婚后长住娘家,固然有结婚年龄小而想家和丈夫常年出海、妻子住娘家更方便的因素,但每年只允许几天与丈夫团聚和不生孩子就永远与丈夫分居的习俗,确实是对妇女人性、情感的严重摧残。现在,结婚都达到法定年龄,青春年少,干柴烈火一般,住在一起的要求普遍强烈。文化的传播、社会的进步更使夫妻团聚的行为不再被人嘲讽。
至于婚后妇女喝农药、上吊、投塘、跳海那样的自杀行为,她们都说,那是过去的事了,这几年再没有听说过。过去造成妇女轻生悲剧的直接原因―――贫困、暴力、性压抑、受奴役、没地位,现在己有根本改观,妇女越活越有滋味了。
陪同采访的前任惠安县县妇联主任黄淑华说:“现在生活好啦,妇女自由啦,谁还傻得去死呀!”一句话逗乐了在场所有的人。
同行的惠安同志告诉我,现在惠安女喜欢谈论的内容和外人希望她们谈论的内容,取向往往不同。那些已经随风远去的婚姻陋俗,即使中老年人也会视如陈糠烂谷,懒得去翻腾。年轻人甚至连听听都不愿意,她们决不想同那些涂满血泪的过去沾边。
说到婚姻,有一个话题,惠安女们倒是经常主动提及,便是“聘礼”的升级。娃娃亲退位了,但正常年龄的订婚还存在着,只是“聘礼”已从几十年前的12元飚升到眼下的8882元,这还只是礼金,不包括金器和一应物品。小伙子埋怨负担太重,姑娘们则嘻嘻哈哈地自诩身价提高。其实这也是与外面的世界接轨,并非惠安独有的现象。
青年人 领唱离婚进行曲
尽管惠安女的婚姻环境正在日益与外界趋同,但有些婚姻现象,却与外界有着并不一致的含义,譬如离婚。
在惠安女以往的婚姻词典中,绝对找不出离婚这个词汇。世世代代,不如意的婚姻比比皆是,但离婚的没有一对。如果谁敢那么做了,无异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唾沫也能把她淹死!
扭曲人性的婚俗制造出无数家庭悲剧。妇女婚后像“活寡”一样忍耐情感的寂寞,又要负担沉重的劳动。解脱这种无望的生活,前辈们留给后人的道路历来只有一条:自杀身亡,以期轮回转世成为男人,因此妇女轻生甚至三五成群集体自杀的事,司空见惯。有资料记载,惠安县后堡村的七十多户人家,因妇女自杀,到解放初连一个成年妇女都找不到。小?的南赛村历史上曾有14人一起投水自杀的记录!但是,无数的冤魂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也决不会动离婚的念头!
此次在惠安,我穿行在乡镇村落间,每到一处,都会问及近年来有无妇女自杀。多数人对我的提问颇感诧异,那眼神分明在说:“你说什么哪?有没有搞错啊?”青年妇女则直斥这样的举动愚昧,而且好像事先有约定似的,相视一笑,张口都是:“不顺心就离婚呗!”
净峰镇民政办主任陈水法告诉我,离婚确实已不是新鲜事。但协议离婚少,去年到他这里协议离婚的只有一对。因为涉及财产纠纷,因此基本都到法庭去解决。于是,我又赶到净峰法庭。
这个法庭负责审理净峰、小?、东岭、东桥四乡镇的案件,所辖地区占了惠东半壁河山。庭长庄碧山说,2003年和2004年分别审理了385起和341起案件,其中离婚案分别占62%和55%。值得一提的情况是,女方起诉离婚的比男方还多一点。理由多为丈夫外出打工后夫妻感情疏远、孩子缺乏父爱、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童婚夫妇长期没感觉、婆媳不和睦等等。庄碧山告诉我,每年春节,在外打工的人回家时,也是离婚的高峰期。今年春节就有二十多对劳燕分飞。而离婚妇女的再婚,也早已不是新闻了。
离婚现象的大量出现,对惠安女而言,不啻天翻地覆的变化。惠安女摆脱不幸婚姻的办法,不再是悲观失望,走向死亡,而是奋起抗争,走向新生。正是从这个角度讲,不应该忽视惠安女离婚这一“新生事物”独特的积极意义。
与离婚“兴起”异曲同工的,还有娃娃亲“退婚”的纠纷增多。这些娃娃亲大都订于十几年前,在当时还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现在当事人长到了二三十岁,到了结婚的年龄,要自己拿主意了。过去,退娃娃亲虽不像离婚那样不可思议,但也是极罕见的事。退亲意味着退还聘礼,纠纷由此引发。有时闹得两家兴师动众,鸡犬不宁。所以做父母的,一般不愿意儿女退亲。但年轻人不管那些,只顾“一意孤行”,不达目的不罢休。
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眼下的纠纷两方,乃是包办婚姻的最后一批娃娃亲。因此,惠安县当前解决的退亲纠纷,实际是对父母之命的一次埋葬行动。这类纠纷越多,说明破除旧俗的人越多,最终导致对娃娃亲的埋葬也会越彻底。
正是出于这样辩证的理解,我很快读懂了为什么陈水法在说到“我们这里未婚先孕也有了”的时候,脸上反而挂着微笑;而陪同的妇女干部告诉我县里的一位中年女企业家找到小青年丈夫时,口气中竟不乏某些得意。
中老年 婚姻观的被动升华
那天,我们冒着小雨赶到邱淑花的金熊发展有限公司。她的“熊宝宝”已经从过去的103只上升至三百余只,而且大都是本场人工繁育。熊胆系列药品于1997年作为一类中药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998年一上市,年销售额即达3000多万元。那些黑熊不论大小,在她面前全都活泼顽皮,如见亲人。
可是,当我们在公司宽敞的会客室里坐定,谈到她自己的孩子时,这位母亲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邱淑花有四女一儿五个孩子。即使像她这样思想开放,又罩着政治光环的人,也不敢违抗祖上规矩,分别给他们订了娃娃亲。岂料父母的意志孩子们偏不买账。大女儿和儿子因为“没感觉”闹退婚,让她大伤脑筋。更让她难堪的是四女儿,不但不遵母命,还私自找了一位在公司打工的河南人当男朋友。邱淑花决不同意女儿嫁给北方人,打也打了,骂也骂了,但都不管用。一怒之下将男方赶出公司。但女儿反而更加决绝,相恋八年,毫不动摇。去年大年初一邱淑花最后摊牌,逼女儿改变主意。生气的女儿却立即赶往河南与男友团聚,大有生米要煮成熟饭的态势。邱淑花知道大势已去,无可挽回,只好妥协,默许女儿完婚。到底骨肉亲情难断,婚后又允许女婿女儿回到公司上班。我问她这位女婿如何。邱淑花说人还可以,工作踏实肯干,爱女儿,对岳父岳母也不错。
“看来我们的观念不太正确。”邱淑花不好意思地笑了。这句迟到了八年的自我检讨,我相信完全发自内心。至于为儿女们订亲,邱淑花现在的态度很坚决:“我觉得订童婚毫无必要了。”
惠安女“婚变”成因析
探寻婚姻陋俗消除的原因,惠安上上下下出奇的一致,都认为得益于四大转变:教育普及、生活改善、眼界扩大、法制彰显。
人们早就发现,惠安女中婚姻观念是否陈旧,婚姻悲剧能否发生,与受教育程度密切相关。文化程度常常是愚昧程度的标尺。如今全县教育的普及,决不逊于福建其他地区。7.2万多在校生中,女生占了46.9%,其中初中占47.4%,高中占43.6%,而且数年来基本保持了这种水平。去年高考中,女生上本科线的占30.3%,上大专线的占38.1%。不要小看了这些数字,只要想想解放前惠安女全部目不识丁,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还存在大量文盲女童的情况,就该承认这是沧海桑田般的巨变。
十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生活水平步步高升。2004年全县的国民生产总值是十年前的4.3倍。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各个村镇都在大兴土木、家家纷纷盖楼可以清楚地看到。11年前各村还只是石头房子,现在却是楼房林立,至少三层。据介绍,盖一栋楼,最低也要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上百万元。历朝历代,惠安女何曾过过这样的日子!
市场经济带来的人口广泛流动、信息密集传播,使惠安女眼界大开。昔日闭塞的偏远之地,迅速融入外面的世界。
至于法制宣传和婚姻、计生等相关法律的严格执行,对惠安这样一个特殊地方的特殊作用,更是自不待言。
有了这四种变化,导致惠安女的婚姻旧俗土崩瓦解,应当是顺理成章的事。
;《民主与法制》2005年第8期李明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