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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IC卡该向何处去

2005-05-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底,在海口工作了十余年的王先生因工作关系离开海口,临走前,他在一家药店交了12%的手续费后,将医疗IC卡中的600多元钱取了出来。

医疗IC卡中的保险金能否兑付现金?记者走访了20多家药店,其中大部分表示可以兑付现金。最高的要收取20%的手续费,最少的也要收取10%,一些药店还根据IC卡中金额的多

少,确定兑付比例。

在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的罗小姐告诉记者,她身体好,从没有消费过卡上的钱。年前,卡中积累了800多元钱,于是她托人到一家药店按照12%的回扣,把钱兑付出来。一些市民认为,钱放在医疗IC卡中不用是白白浪费,还不如给药店一点回扣,把里面的保险金兑付成现金。

药店“代理”兑现究竟算不算违规呢?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社会保险处王唤青处长表示,医疗IC卡是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专用个人账户,属于专项消费,按规定不能用于支付非药品性商品支出。药店出现“代理”兑付现金的行为是绝不允许的。

海南省社会保障事业局医疗保险处张处长告诉记者,查处医疗IC卡违规兑付现金行为,可谓困难重重:一是人力不足,目前该省定点使用医疗IC卡的药店达两三百家,管理人员却不到10人;二是取证难,定点药店的POS系统只显示金额而不显示刷卡名目,监管人员难以确认以往的交易中,哪些属违规行为。

医疗IC卡在海南省使用已近9个年头。当年为医疗IC卡设定的“专款专用,纵向积累”的性质已受到冲击。不少市民质疑:卡里明明是自己的钱,为何要限制卡的使用范围?

有关人士认为,目前的监管水平根本达不到当初“用IC卡里的钱看小病,在允许范围内抓药吃”的理想状态。更有业内人士提出,取消医疗IC卡,每月直接将卡上的资金打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这样,参保人员可以自行支配使用范围,既免去了繁杂的刷卡程序,又将能减轻行政成本,违规兑现也将自行消失。

(《工人日报》5.4 赖志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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