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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水进场费:公开的商业贿赂

2005-05-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福州市长乐路的一家酒店欲以80万元的价格进行“酒水进场”招标,但由于开价过高,导致“流产”。

所谓酒水进场招标,就是酒店将所有酒水、饮料的供货权通过竞价招标的形式包给外界的竞标人,再由竞标者去组织货源。“要想使自己的酒水进入酒店,必须用进场费铺路。”一位酒水经销商告诉记者,“进场

费的高低取决于店面,店大的,生意好的,进场费自然就高。”

目前,福州大多酒店采取的是以承包的形式让出酒水进场这一环节,承包者往往与酒店负责人关系很好。拿下酒水承包权后,再分包出去。由于有利可图,目前已经有人专门从事酒水进场承包的生意。

实行酒水进场承包,最大的受益者是酒店,消费者成了“冤大头”。在酒店点自己喜欢的酒或饮料,服务员告知没有,却极力推荐其他品牌。超市十来元的葡萄干红,在酒店高达50元左右。酒水饮料经销公司用来买通餐饮企业的费用被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账单上。

法律界人士认为,收取进场费实质上是一种商业贿赂。

(《工人日报》5.8 吴铎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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