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某市一位女警官,刚入而立之年,脸上一颗不大的褐色“扁平疣”成了她的心病。2003年6月初,她从网上得知南京某医院的专科门诊部治疗“扁平疣”十分有效,于是来到那家门诊部。
接待她的徐姓专家经过一番检查,给她开出了一个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称使用“母疣自然液”、“三氯醋酸”等九种药物疗效很
经过一年多的漫长官司,女警官虽然赢了,却伤透了心!
女警官的遭遇并非偶然。随着网络的普及,几万家“网上医院”出现在各大商业网站。然而,在网上的医疗广告宣传中,有相当多并未履行所必须的准许手续。不少网站允许医生直接上网注册行医,但对资格认定并无限制更不公开。而在这些医疗网上,“在线交流”、“疑难求治”等栏目非常活跃。所有上面,都加贴这样一行“声明”:“本站对所有医生的回复内容及其产品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其实,2002年卫生部就要求,医疗信息网站在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之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事实上并未执行。 (《中国妇女报》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