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不住的诱惑
2002年7月,在湖南省益阳市劳动部门组织的一次大型人才招聘会上,刚走出校园的吴晓芹被一家实力雄厚的汽车销售公司相中。随后,吴晓芹进入该公司下属的汽车配件公司工作。
吴晓芹踏实肯干、勤奋敬业,争取到不少客户,销售业绩喜人。不久,她的职位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司的赏识、同事的逢迎、朋友的褒奖,加上安逸的生活环境,吴晓芹慢慢滋长了傲气。她没有了以前的干劲和闯劲,工作开始闲散起来。一次,总经理再三嘱咐,要吴晓芹将有关的资料整理好,第二天陪同他参加一次重要的生意洽谈会。可是,吴晓芹头天晚上和同学在迪厅闹了大半夜,将参加会议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不久,鉴于吴晓芹的表现,公司将她调离了总经理助理岗位,安排她回公关部工作。
2003年8月25日,吴晓芹所在的公司为答谢客户长期以来的关爱,决定组织一次联谊活动。考虑到吴晓芹具有良好的公关经验,公关部经理将礼品采购任务交给了吴晓芹。此后的几天里,她马不停蹄地奔走于各大礼品专营店,精挑细选礼品的式样,不厌其烦地和店主讨价还价。经过反复比较,吴晓芹决定和一家礼品专卖店做这笔生意。那天,选定好礼品的种类后,礼品专卖店的老板从抽屉里摸出一沓钞票,推到了吴晓芹的面前。她正想拒绝,老板却连忙解释道:“请千万不要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真心诚意地交你这个精明能干的朋友,这点小钱权当我送给你买件衣裳。女孩子嘛,都喜欢打扮……”
老板的一番话,吴晓芹听着特别舒服。
想到时装店里琳琅满目的精品时装,想到自己空瘪的钱袋,吴晓芹迟疑了半晌,最终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结果,吴晓芹花钱买回来一堆劣质礼品。
处分进了档案
很快,客户和公司内部有关礼品质次价高的议论传到了公司负责人那里。不久,公司对此事展开调查,吴晓芹收受回扣的事情败露。汽车配件公司认为,吴晓芹在礼品采购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公司纪律。2003年11月,汽车配件公司发出违纪通告,作出了对吴晓芹立即解雇的决定。因汽车配件公司是外资企业,所以又把对吴晓芹处理结果的相关材料,存入她的档案,转交吴晓芹人事档案的代管单位。
红颜一怒为名誉
吴晓芹离开公司后,开始寻找新的工作。她照着报纸广告和街头张贴的各种招聘启事按图索骥,叩开了一家又一家单位的大门,然而,每当吴晓芹到一家单位应聘,都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她似乎觉得人们在用一种异样的目光打量她,她甚至从人们的眼神里读出了猜疑、疏远甚至蔑视。
吴晓芹想想过去,愈加悔恨难当。那份污点档案真将伴随自己一生吗?经过一番思想斗争,2004年9月12日,吴晓芹决定诉诸法律,将汽车配件公司告上了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汽车配件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42.5万元,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
污点档案是否侵权
2004年11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围绕处分决定与吴晓芹的失业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员工可否以企业将处分材料塞进档案状告企业名誉侵权这两个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法院审理认为,汽车配件公司对吴晓芹所作的处分决定及其相应的行为,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这种内部行为即使损害了吴晓芹的名誉权,也不应由人民法院审判来解决。吴晓芹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因处分决定的存在导致她无法就业并遭受损失。汽车配件公司的行为与吴晓芹的失业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据此,赫山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对吴晓芹的起诉不予支持。一审宣判后,吴晓芹不服,上诉至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年3月10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制与新闻》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