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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县官任职要“年检”

2005-05-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四川省高县,“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必须经过一“关”――“任职评定”。

前一阵,73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一年一度的任职评定。69名被评人员顺利过关。县财政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法院执行庭庭长、县法院一名审判员,因表决票不过半数,任职评定为

“不称职”,当场拿到“整改通知书”。一年期满后复评,如仍为不称职,则按相关程序予以免职。

监督所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避免国家的公共权力发生异化和蜕变,这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使命所在。高县人大的“任职评定”制度最大的特色,是一年一次的经常化,监督实,力度大。

每年12月底前,要将年度述职报告报县人大常委会。任职评定领导小组分别到被评人员的单位进行任职评定测评、个别访谈等工作;还要委托各乡镇主席团组织部分县、乡(镇)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测评。任职评定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并向社会全面公布。(《人民日报・海外版》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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