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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新理解茅盾文学

2005-05-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几乎没有多少年轻人对今年茅盾文学奖评选结果表示满意。这是因为:一是茅盾文学奖的艺术评价体系,一直远离审美的纯粹性,更深地纠缠着社会学等非文学的因素;二是入选作品缺少创新性与高智性。

在最初的入围名单里,有几部“遗珠”的作品是很有分量的。如《日光流年》,给人带来不少的兴奋。我以为如果

有这样的长篇获奖,会证明当下作家的想象力和现实情怀还有着闪光之点。然而这样的作品因年度上的问题遭到淘汰。“遗珠”系列的几部作品都遇到了同样的命运,这也可以说是在寻求公平机制的同时,由于特殊原因而出现的不公平的结果。

《檀香刑》的落选是评委意识的差异使然。一个普遍的看法是,茅盾文学传统是反映当下生活、具有史诗意味的宏大叙事,现实主义才是主调。而《檀香刑》一路狂欢的叙述语态,以及通篇的惨烈之气,和茅盾的审美意识相距甚远。

其实,茅盾先生最年轻时的写作,就具有一种向旧的叙述习惯挑战的实验性。《蚀》三部曲和《子夜》的写法,都为当年一些人所不容,长篇小说的创作空间在他那里被打开了。但是不知为什么,后人对茅盾的理解,以及对这一奖项的定位,却凝固在一种写实主义的框架中。近三十部入围作品,经得起反复阅读的十分稀少。既便获奖的那几部,读完后大多难以再去翻阅。

《南方周末》5.12孙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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