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黑影”越过电网高墙
2004年3月28日20时许,在关押着3000多名罪犯的四川川中监狱内,出现了两个黑影,他们鬼鬼祟祟地溜出八监区和十监区大门,窜至监狱育新学校,用钥匙打开该学校楼梯通道口卷帘门进入教学楼内。随后他们用铁板、槽钢等器材连接成6.1米长的跳板,使用轴承滑
一小时后,川中监狱在清点人数时,发现八监区的洪金星、十监区的陈三富两罪犯不在监区内,才知道两个罪犯已越过电网高墙越狱。
陈三富、洪金星因多次杀人、抢劫,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目前,两名罪犯被公安局、司法部列为A级逃犯,警方正全力追捕,至今尚未归案。
一把钥匙打开案件“缺口”
“3・28”越狱案发生后,专案组根据现场勘察,从罪犯脱逃路线涉及的多个区域、多个环节以及罪犯遗留在现场的18件工具等不正常现象,初步确定:该越狱事件是罪犯长期预谋,精心准备,内外勾结,并利用监管设施不符合规范及监管民警渎职所致。据此,专案组决定从越狱路线中的钥匙管理,监区值班监管和作案工具来源等“三大环节”入手侦查破案。
一天,专案组人员听到一位监狱民警无意中抱怨:“不该把卷帘门钥匙交给罪犯使用。”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这把卷帘门钥匙打开了“3・28”特大渎职犯罪窝案的“缺口”。
经查,卷帘门的钥匙归育新学校技术教研室主任程军跃保管,程军跃有重大渎职嫌疑。通过4天的查证,大量证据表明程军跃违反规定把育新学校卷帘门钥匙交给罪犯陈凤刚管理使用而迟未收回,陈三富、洪金星越狱所使用的卷帘门钥匙是陈三富从陈凤刚处骗取的。
钥匙的出现是一个契机,通过多方工作,打开了办案僵局。一些监狱干警开始打电话和写匿名信向专案组反映情况,专案组获取了大量的信息,锁定了其他渎职责任人。
4月21日,涉嫌渎职犯罪的十监区值班民警张跃辉、蒋永刚,八监区值班干警熊平、陈志等4人被专案组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立案侦查。
五名狱警失职自食苦果
经检察机关查明:陈三富与洪金星越狱成功并非一时侥幸,监管制度的漏洞,监管人员警惕意识薄弱都是此事件的诱因。
2004年3月28日,张跃辉顶替出差的教导员罗建国,与蒋永刚一道在十监区值班,监区大门设有两名罪犯监督岗。当天下午5时30分,张跃辉与蒋永刚集合清点罪犯人数并组织吃饭,张跃辉吃完饭后未向蒋永刚交代安排,便到监区内巡查,其间围观过罪犯下棋。蒋永刚明知值班室无人,也进入监区对另一部分监舍等处进行巡查,造成值班室守卫脱岗,罪犯陈三富正是乘此无人之机溜出了十监区大门。直到晚上9时许,监狱发现有罪犯脱逃要求清点人数,张跃辉与蒋永刚才知道该监区罪犯陈三富不在监区内。
此时,身处另一监区的洪金星也在实施计划。第八监区的值班民警熊平、陈志在罪犯吃饭后,有罪犯报告他们要到车间加班和监区外坝子练球、看球。加班的罪犯名单经熊平查看后允许其出监区,练球的罪犯经陈志口头同意允许出监区,罪犯监督岗对外出的罪犯还翻了姓名牌,可罪犯洪金星竟也乘机溜出了监区大门。直到晚上9时许监狱清点人数时,熊平、陈志才发现该监区罪犯洪金星不在监区内。
溜出监区大门的罪犯陈三富、洪金星利用从罪犯陈凤刚处骗来的卷帘门钥匙,顺利进入育新学校楼内301教室后越狱脱逃。
2005年2月3日,经检察机关指控,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身为监狱民警,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罪犯及监狱要害部位监管失控是造成罪犯越狱的最基本、最重要原因之一,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与监管职能,依法应予惩处。以过失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分别判处程军跃、张跃辉、蒋永刚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熊平、陈志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检察风云》200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