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我捡到一个存折,里面有5215元,在存折角落上还写有密码。我与朋友讲起这事时,有人说,这与平时捡到钱没什么区别,不要白不要,不还失主大不了是个道德问题;也有人说,这么多钱取来会构成犯罪。请问,如果把存折里的钱取来是否真的构成犯罪?
律师解答:
捡到存折不等于捡到钱,捡到存折取钱可能触犯刑律。捡到钱则由民法调整;捡到存折还要取出存款,必然要假冒失主的名义并使用其密码,这体现出其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及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务的客观行为,这就触犯了《刑法》第266条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如果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 (《福建法制报》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