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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房”不再划算

2005-06-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建设部公布,从今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这让房产投资客陷入了窘境 作为当前已经拥有房产的投资者是卖是租,该如何抉择?

美丽家园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助理宫萍告诉记者,由于营业税的征收,对于投资期限还未满2年的短期投资者来说,先采取“以房养房”的

策略相对来说是比较科学、合理的;对于投资期限已经超过2年的投资者来说,采取“以房养房”或者“以租抵贷”未必就是最佳方案。

从今年3月17日开始,5年期以上银行按揭贷款年利率是5.51%,而对于二次置业贷款购房将执行6.12%或更高的房贷利率。也就是说当前房产投资的资金成本最低为5.51%,如果出租房产的年收益率低于5.51%,则出租方案显然不如出售该房产。这里核心问题是出租收益率的计算。

北京的张先生以成本价购买了一套位于西城区的房改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后来又在海淀区贷款50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用于自住。房改房每年需负担取暖费1800元、物业费900元,结合目前该区域的市场状况,出售价格为42万元,月租金2000元。

如果张先生将该房出租,为确保房屋品质,还需要投入10000元左右购置电器和家具。此外,每年还应留出一个月的空置期。因此,年租金净收益等于19300元 2000×11 1800 900 ,年租金收益率为4.49%。显然,西城区房产年租金收益率抵不上海淀区房产5.51%的资金成本支出,不如选择出售。(《经济日报》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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