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晚11时,福州市鼓西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西洪路救助站门口有一女子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地在大喊大叫,有很多人在围观。
鼓西派出所派人将这名疑有精神病的女子送往某精神病医院治疗,并垫付了3500元医疗费。然而时隔一个多月后,该精神病医院派人持公函来到鼓西派出所,称该女子已治愈,请派出所
无奈之下,鼓西派出所将该女子接回所里。后经了解,这名女子老家在贵阳,所里为她购买了回贵阳的车票。“110”报警服务台实行“有警必接”,但安置无主精神病患者却遇到了尴尬 公安部门目前并没有此类专项经费。
专家建议设立专门机构;在经费上,社会应有一笔专款或基金提供给医院,以便那些无主精神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工人日报》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