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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侵权父亲担责吗

2005-06-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我与王某离婚,12岁的儿子归我抚养。我忙于经营公司,家庭经济状况良好,但无暇照管孩子。孩子将同学打伤。现在我已被诉至法院,请问我能要求孩子的父亲共同承担责任吗?

专家解答:

您不能要求孩子的父亲共同承担责任。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您如果在经济上足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不能要求孩子的父亲承担责任的。 (《法制晚报》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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