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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制造了大批“马路杀手”

2005-07-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河北省检察机关查明,武强县等八个县交警大队个别人员与驾驶证照贩子相互勾结,滥发证照11万余个,制造出大批“马路杀手”。据不完全统计,使用八县违法牌照车辆发生的事故,已经使279人受伤,25人死亡。

八县交警大队违法办证,无疑是典型的职权滥用,以公共权力谋求私利。而导致这种“公权私化”的原

因,重要的一条是监管的缺位。

按照一般流程,车主给自己的车辆办牌照,需要经过领表、收费、照相、拓号、出证等过程;办理驾驶证,需要经过领表、体检、考试、入档、出证等过程。这些程序层层监督,互相制约,缺一不可。而在违法滥发证照“创收”的交警部门,所有这些程序只需一个证照贩子就可以全部“搞定”。

因为监管的缺位,五花八门的各种“创收”方式便粉墨登场,在武强县交警大队,上路拦车罚款是一种“肥差”,因为罚款“业绩”和个人收入挂钩,罚款越高,个人提成就越多,最多可达到罚款总数的10%以上。在人人踊跃的情况下,县交警大队不得不采取轮流“坐庄”的形式。被罚怕了的过路司机说:“从北京到南京,这段路最难行。”(《北京青年报》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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