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第三届鲁迅文学奖颁奖典礼上,获奖的4篇中篇小说无一例外叙说的是山野乡村的故事;在不久前公布的第六届茅盾文学奖中,5部长篇小说,没有一部属于“都市文学”;《小说选刊》2004年度选用的小说,都市题材所占比例不超过10%……
“鲁迅文学奖的结果,是否意味着另一种可能,就是作者们想象和
中国文学传统强调文以载道,这“道”长年植根于乡村。李敬泽谈到,乡土经验的书写总是在历史、文化的大框架中展开,“厚重”、“历史感”、“宏大”这些名词天然属于农村。“即使写一个田头老农,很容易和政治、文化、伦理这些概念交叉,从而交予他历史感。但如果写一个深圳的医生、一个北京的律师,该怎么办?如何捕捉大城市里特有的、凌乱而混杂的历史纵深细节?城市与乡村的对立此时变成了都市内部各种文化、价值的此消彼长,怎样才能从都市经验的‘轻’中发掘出‘重’?”
李敬泽还指出,现在多数都市经验小说停留于写实的、一桩接一桩的生活叙事,很难完成精神层面的叙事。“文本不错,小感觉不错,但是信念在哪里?人物精神的行动、选择怎么体现?”结果,死亡率高成了都市文学的一道奇景,作者们只能依赖笔下人物“死亡”,以此接触精神世界里一个虚空的点。
(《文汇报》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