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让这一政策充满了活力。这种活力从一组数据的比较中即可看出,在2004年6月以来的一年中,全国已审批贷款学生65.28万人,已审批合同51.49亿元,而自2000年这一政策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审批贷款学生152.93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122.53亿元,这说明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几乎相当于这一政策
“新的运行机制是国家助学贷款在过去一年中增量迅速的原因。”全国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张光明说。据他介绍,风险补偿金制度、经办银行招标制度、加大学校管理职能、延长还款期限和贴息制度等完善措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之前困扰着国家助学贷款的一些问题,从而展现出了活力。
新机制解决的最大问题是之前银行方面所反映的风险问题。由于学生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毕业后的流动性又很大,如果产生了风险没有人给银行承担,就会导致银行的积极性不高。由财政、学校、银行三方承担风险的风险补偿金制度可谓对症下药,张光明举例说,假设银行放贷的总额是100万元,风险补偿金为10%,那么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就会得到由财政和学校各承担一半的共计1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以学生还款期为毕业后6年计,10年后,银行再核定有无损失。如果流失了15万元,那么银行只承担了5万元的风险,但如果流失的只有5万元,那么富余的5万元风险补偿金就是银行的利润了。(《光明日报》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