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中午12时,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王同学到图书馆查找资料,顺手将手机放在桌子上。因为有些困,王同学趴在桌子上睡了三四分钟,醒来发现手机不见了,坐在对面的一名30多岁的男子也不见踪影。王同学赶紧借来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但手机已经不在服务范围内了。
直到11日下午,他回到郑州老家后,用新的
王同学发了第一条短信:“你的盗窃行为我不赞成,但我能理解,在中大读书我已经丢了两部手机,三部自行车了。不过这次我愿拿1200块钱换回我的手机,一是手机是我女朋友送我的生日礼物,二是我手机卡里有很多重要的电话号码。”当晚9时多,“牵羊者”终于回了一条短信:“抱歉,小王,你的好意我心领了。”17日,王同学回到广州后,再次给“牵羊者”发了一条短信:“我已回广州,可以交易”。晚上回到宿舍后,王同学发现手机上显示一条短信:“你得仁我当义,你现在在哪里?”
王同学马上向校保卫队报了警。
20日上午,两人互发短信将交易地点定在中大北门广场。中午12时9分,一名身穿黄底暗纹T恤和短裤的男子骑车出现在广场上,王同学一眼就认出他正是在图书馆见过的那名男子。这时埋伏在牌坊后面的雷队长走了过来,把他扭送到附近派出所。 (《广州日报》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