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黑龙江省某区搞过一个调查,“假如你发现有人在搞腐败,而他的行为又不会损害你的利益,你怎么做?”结果有超过八成的人选择了沉默。从本质上说,反腐败斗争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斗争,但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由于体制改革过程中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原因,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也不断出现。
如何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的热情,让八成人对腐败不再沉默?笔者认为,急需建立保护机制,降低群众参与反腐败的风险和损失,保障群众参与的安全性。一是尽快把各部门现行的保护举报人的规章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使打击报复甚至谋害举报人的人受到法律制裁。二是明确负有保护举报人职责的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对举报人保护不力、落实政策懈怠的,应追究其渎职的责任。三是建立群众精神激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机制,为举报有功者设立反腐败斗争保险金,使举报有功人员正当权益免受侵害,对泄密者予以严惩。(《党建》200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