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反映:“一送水公司本来是要求买完150桶水才送饮水机的,我和他们口头协定先买50桶水,喝完再买下面的水,他答应了,就先送来了饮水机。但是收据上并没有把这一情况写明。等我喝到第13桶时,对方就要求我接着买下面的水,否则不给送水。”请问,只有口头约定有效吗?
律师解
答:
在马先生与送水公司订立的购水合同中明确约定只有在马先生先买的50桶水喝完后,对方才可以要求马先生继续从自己这边购水,但现在送水公司就不给马先生送水,这明显是违反了双方的约定,马先生可以要求送水公司按照双方的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拒不履行合同,他可以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但如果马先生无法证明他们有这样的口头协议,对马先生打官司也是很不利的。 (《华夏时报》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