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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津贴补贴将规范

2005-08-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悉,深圳市党政机关公务员统一津贴发放标准。这表明,在全国范围内清理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已是大势所趋。

缩小收入“肥”“瘦”差

“同是公务员,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公务员收入只有发达地区公务员的1/3!”近两年来,人大代表不断联名提交议案,建议缩小各地公务员

补贴收入差距。

据悉,近期要求清理和规范津贴补贴的项目包括:地方各级政府或政府人事、财政部门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之外,自行出台的工资性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各部门和单位在国家和当地政府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之外,自行出台的工资性津贴补贴和奖金项目。

近水楼台先得“钱”?

长期以来,不同的党政机关公务员的津贴标准差距甚大已是公开秘密。一些具有罚没权的部门在“效益”上明显高于“清水衙门”。据透露,在深圳,同属一个级别的公务员,“油水”部门的月收入过万,而“清水衙门”的收入则只有2000多元,差别高达5倍之多。

其实,国家对公务员规定了一些补贴(助),如交通补贴、出差补助、防寒补贴、加班补助,对一些特殊岗位规定一定的岗位津贴,等等。但是,不少地方和单位在这些国家规定的政策性补贴之外,又自行出台了许多福利性补贴。其名目之多,发放之滥,已到了相当混乱的地步,构成了目前公务员收入中的一大变数。

这些津贴补贴在资金来源上也十分复杂。有变相经营企业、事业获得的收入,有隐瞒、截留、套取、转移财政性资金和通过“三乱”等制度外收费形成的“小金库”资金等等。据调查,这些收入一般已与工资内收入“并驾齐驱”,少的不低于工资内收入的一半,多的则可达工资内收入的数倍。

到了非整治不可的时候了

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现象成为权力异化的重要诱因。为多发奖金、补贴,部门、单位不惜违规“创收”。加之一些执纪执法机关也身陷其中,以致执纪执法时理不直,气不壮。

对工资外收入的强烈追求,必然加剧“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使政府部门的职能由公共管理异化为“抓钱”,谋取小集团利益。公务员也不再姓“公”,而成了“部门所有”、“单位所有”,造成有令不行、不给奖金不办事等种种机关恶习。

这种再分配手段,造成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公务员之间的收入严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并使部门、单位内部公务员之间收入趋向平均化,破坏按劳分配原则,导致公务员心理失衡,挫伤其工作积极性。(《?望》2005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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